生主义,实际上是社会主义中国化的早期形态,既表现出了孙中山作为思想家的理想主义,也表现出了孙中山作为革命家的务实主义,既具有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一系列原则,又体现了社会主义在中国实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特点与风格。
之所以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实践过程中产生了鲜明的中国特色,不仅在于社会主义与各国的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必然要具体化、多样化,而且在于社会主义得以在中国实践的环境系统,亦即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够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得以实践的客观条件。
首先,中国的基本国情与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差异颇大。旧中国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资本主义在其沿海一带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从总体看并没有进入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在农村是小生产的汪洋大海,在城市是小手工业者的汪洋大海,因而具有浓重的后封建性质。由此所决定,推翻旧制度的革命不是打倒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而是领导民众推翻“三座大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即无产阶级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这一重大历史背景告诉我们,中国所面临的是社会主义如何尽快建立起自己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如何在“大国小生产”的条件下建立起全社会范围内的社会化大生产。
其次,中国革命的实践与进程决定了社会主义中国化的基本内容。对于中国独特的历史背景及其基本经济特点,中国革命的卓越先驱们认识是清楚的。孙中山认为,节制资本不是消灭私人资本,相反,在中国当时的情况下,私人资本的存在对经济的发展是有益处的。中国的主要问题是个“穷”字,私有资本有益于治穷。1934年1月,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工农代表大会的报告就革命根据地的经济进行了分析,指出现在我们的国民经济,是由国营事业、合作社事业和私人事业这三方面组成的,私人经济不仅在当时,而且在以后相当长时间内也必然还是优势。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再次强调:“人民大众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不是一般地消灭资本主义”。[5]“我们现在的方针是节制资本主义,而不是消灭资本主义”。[5]1948年9月,张闻天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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