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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中国化的早期形态——论孙中山三大政策的民生主义

时间:2007-3-9 17:41:43  来源:不详
办法,极其简单又极公平”,“法则之善,是再无有复加的,”[2]“若能将平均地权做到,那么社会革命已成七八分。”[3]之所以要提出平均地权及其基础上的民生主义,孙中山解释说,目的在于解决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贫富不均,因为“中国此时似尚未发生问题,而将来乃必至之趋向,吾辈为人民之痛苦,而有革命,设革命成功,而犹袭欧美日本之故辙,最大多数人仍受痛苦,非吾人革命之目的也”。这里,孙中山既看到了资本主义弊端之要害,又抓住了社会主义原则之根本。1905年他在走访国际社会党执行局领导人时就谈得更明白了:“中国社会主义者采用欧洲的生产方式,使用机器,但要避免其种种弊端。”在中国,“中世纪的生产方式将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生产阶段,而工人不必经受被资本家剥削的痛苦。”[4]可见,孙中山平均地权的意义在于:一是解救中国大多数农民免受痛苦,实现耕者有其田;二是避免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弊端,其至前途,力主实行社会主义;三是废除封建地主阶级对土地所有权的垄断以解决革命的根本问题。虽然,孙中山解决土地问题的方法与措施主要在于反封建,并且在不解决政权问题时难以实施,但在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之后,民族民主运动已经成为世界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时代,孙中山以平均地权解决中国农民与土地问题的思想与实践,在客观上无疑已具有若干社会主义性质。正如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所阐述:“这个共和国将采取某种必要的方法,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实行中山先生‘耕者有其田’的口号,扫除农村中的封建关系,把土地变成农民的私产。农村的富农经济,也是容许其存在的。这就是‘平均地权’的方针。这个阶段上,一般地还不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农业,但在‘耕者有其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各种合作经济,也具有社会主义的因素。”[5]

  “节制资本”,实际上是孙中山民生主义的富民强国的经济纲领。节制资本包括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节制私人资本和发达国家资本。孙中山认为,在“平均地权”的同时,有必要“预防大资本家发生”,不能让私人资本操纵“国民生计”,从而杜绝经济的不平等和贫富分化。

  “节制私人资本”,首先,要限制私人资本的活动范围,“一切垄断性质之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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