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孙中山一生三次到北京:
青山与绿水的约定
1945年孙中山之子孙科被
孙中山在这里当选临时大
马君武拳打宋教仁 受到
萧龙友为孙中山诊病
《孙中山之死》南京遭禁
中山陵为何没有墓志铭
祖父马占山与北平和平解
孙中山不赞成“鼓掌通过
最新热门    
 
孙中山与近代中国的民主*

时间:2007-3-9 17:42:38  来源:不详
    应特别指明,孙中山讲的五权,都是治权,即治理国家之权,都是政府权。他已经明确,人民的权力是四大民权,首先在县自治的范围内落实。然后由每县所选出的代表组成国民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四权。国民大会的任务,孙中山有过一些不同的说法,据其最后亲定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他规定:“国民大会对于中央政府官员有选举权,有罢免权,对中央法律有创制权,有复决权”。[13]这里没有明确讲到修宪权。但在此前一年的《中国革命史》一文中,他明确讲过“国民大会专司宪法之修改”。可以认为,两处的提法并不互相排斥。总之,孙中山是把国民大会作为人民掌握国家政权的一个机关来看待。这个国民大会对于政府是个控制、操纵的“掣扣”。这个控制政府的权,孙中山称为政权,与政府掌握的治权相对待。为克服三权分立不足之弊而提出的五权,都是政府的权力。从此可以看出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与西方三权分立思想的重大区别。即在西方三权分立体系中,掌立法权的议会是代表人民掌握统治权的。而在孙中山的五权宪法体系中,是由国民大会代表人民掌握统治权的,而分立的五权则都属于政府。

    这里又有一点值得注意,即孙中山很强调要使政府成为有强大治理能力的政府。他在《民权主义》的演讲中说:中国一向贫弱,因为“从来没有很好的政府”;[14]要使中国强盛起来,必须“建设一个很完全,很有能力的政府”,“要政府有很大的力量治理全国的事务”。[15]所以不要怕政府强大,要把国家治理的大权“完全交到政府机关之内”。[16]在他看来,人民有国民大会控制政府,可以保证政权仍在人民手里。但关于国民大会如何控制政府,除了上面说到的国民大会的职权之外,孙中山未做更多的阐述。于是这里就发生了一个问题:人民与政府的关系到底如何呢?孙中山本人也察觉到这是一个很重大的问题。所以他提出一个古今中外*家们都未曾明确提出加以详细讨论的问题,这就是所谓“权能区分”的问题。

    与孙中山所倡导的知难行易说相关联,他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