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政府在短短的三个月中,发布了一系列法令,采取了许多措施,这些法令和措施,有革除旧俗的,有建立新制的,有些曾经实行或逐步推广,有的也是徒有空文,但其进步倾向也值得肯定。
最值得注意的是南京临时政府制订并公布了《临时约法》。这一较为具体、完备、系统的根本大法的产生,确定了中国民主共和的*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规定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平等地位和享有的权利及应尽义务,其目标不仅是保卫民主革命的成果,还要保障中国在民主共和的道路上继续前进。这是南京临时政府立法建制的重要成就,也是中国宪政史上的重要篇章。所以毛泽东曾说,“民国元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那个时期是一个比较好的东西;当然,是不完全的;有缺点的,是资产阶级性的,但它带有革命性、民主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127页。)正因为《临时约法》是当时民主共和思想的结晶,所以此后围绕着它的存废出现过多次斗争。
现代化理论认为,后发展国家要从传统社会转变为现代社会,一个重要环节甚至可说关键所在是“现代化领导阶层的巩固”,即是说国家政权要掌握在是有现代化意识和决心的领导者手中,要建立一个以法制为基础的、民主的、有效率的政府,以动员全国的物力人力资源;才能实现这一艰难的转变,清政府数十年的作为,说明它不堪此重任。因而辛亥革命成了实现领导权转挽的必然途径,造成了一个重大契机,其对于*现代化的意义主要在于这里。
四、辛亥革命促成了民族工商业的发展。
辛亥革命前,资产阶级革命派主要致力于“破坏”,即把精力主要用于武装的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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