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但也多次讨论到革命成功的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革命爆发后,孙中山即从海外致电回国,称“此后社会当以工商实业为起点,为新中国开一新局面”。(《致民国军政府电》、《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547页。)
新生的共和国成立伊始,民族资产阶级就寄予厚望,称“今之共和政体成立,喁喁望治之民,可共此运会,建设我新社会,以竞胜争存,而所谓产业革命者,今也其时矣”。(《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下册第862页。)于是,各种公司呈请保护、注册的纷至沓来,有关实业团体纷纷建立,既有同盟会员出任各种实业团体的会长或董事,亦有不少工商界人士担任各地军政要职,工商业者的社会地位猛地提高。为了适应工商业发展的需要,临时政府设立了实业部,同时要求各省设实业司,以便对各种实业之“已成者当竭力保存,未成者宜事先筹划”。政府及时制订了一些奖励和扶植民间工商业的法令规章,诸如“商业注册章程”、“商业银行暂行条例”等,保护公司财产和服东利益。对于建设工厂,政府均予以高度肯定,尤其鼓励华侨回国投资办厂,称“集资建设工厂,——于民生主义、国计前途,均大有裨益”。(《实业部批侨商失卓文开办工厂请给照拨地呈》、《辛亥革命史资料》第268页。)还大力提倡垦植事业,拨出专款给予支持。
革命激发的爱国热忱,也为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临时政府倡导国货运动,对于民间以本国原料生产的工业品特予嘉许奖励。工商业者也以“挽回利权、杜塞漏卮”为标举,开办国货工厂,组织“维持土贷会”,与外国商品争夺市场。广大群众也自发购用国货。当时的中国大地上出现了一股兴办实业的热潮。
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之职后,曾表示要专心致力于实业。他说:“中华之弱由于民贫。……今共和初成,兴实业的救贫之药剂,为当今最重要之政策”,(《在上海中华实业联合会欢迎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341页。)为此,他每到一处即宣讲他的民生主义和现代化理想,并形象地预计,“再过五十年,我们将有许多上海”。(《中国革命的社会意义》,《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326页。)他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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