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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建立近代银行的思想主张与实践

时间:2007-3-9 17:43:17  来源:不详
,不日派代表来华,商订合约。惟此方股本尚无着落,倘到时不能交头批二百五十万元,或尚须政府设法也,幸为注意。”在与法方的会谈中,双方原则上达成的共识有:一、银行在中国注册,悉遵中国法律。二、董事局全为华人,西人居顾问局。三、总办十年内用西人,十年后可用华人。四、督理各举二人,总办执行,悉惟督理之命是听。在洽商过程中,孙中山清醒地认识到:“我中国现在国势不如人,财力不如人,智识不如人,故合资银行,我当得条件之保护略优,将来乃望得平等权利,否则流弊不堪设想。现尚相持不下者,则四督理之决事,如遇可否各半,总办有表决权。除此点之外,华股皆略占优胜地位。”当时袁世凯政府亦在北京与法方商谈成立中法银行之事,对此孙中山向袁氏指出:“巴黎联合银行,为世界极大银行之一,与彼联络通融者,皆势力宏厚之财团,固非泛泛然欲向中国承揽一事业之权利而转售于人者可比。望大总统及财政总长再细酌夺,如能舍彼就此,则利国福民,诚非浅鲜。否则,外人永无就我范围之日,而所办之中法银行,亦不过多一华俄银行而已,恐非我当轴者之初心也。且此事一成,恐他国援以为例,用某国之资,则必遵某国之律,如此主权丧失,永无收回治外法权之望。”(注:孙中山致袁世凯电(1913年1月),《孙中山全集》第三卷,第10页;孙中山致袁世凯周学熙电(1913年1月29日),《孙中山全集》第三卷,第8页。)旋即宋案发生,“二次革命”军兴和遭镇压,孙袁之间从此绝无合作之可能,孙中山亦无法在国内容身,不得不东渡日本,成立中西联合银行之议被搁置起来。

  

  待到袁世凯帝制失败,孙中山得以返回。在南下护法的数年里,孙中山先后担任过南方军政府的大元帅、总裁、非常大总统,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掌握政权,也谈不上进行银行建设。这一情况,直到1923年春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建立后,才有了根本性的改变。

  这年的4月24日,孙中山以陆海军大元帅令委派宋子文为中央银行筹备员。5月29日,孙中山正式任命林云陔为中央银行行长,宋子文为副行长。这表明,孙中山认为由国民党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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