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姜铎:《略论洋务企业的性质》,《历史研究》1985年第6期,第84页。)江南制造总局创办40年后,一个本国工程师也没有培养出来,这种在生产技术上一直由洋人垄断的现象,连当时局总办也深感耻辱。官督商办的招商局自成立后“各船皆购自外洋,驾驶管理全属西人”(郑观应:《盛世危言》,卷3.第30页。),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近60年的时间内,总船主和各船船主竟没有一个中国人。
几个主要洋务企业,如汉冶萍铁矿厂,开平煤矿,本来可以作为国库的生财之源,但由于经营管理腐败,盲目扩充,滥用资金,又大举附有苛刻条件的外债,最终被外国人控制。还有一些办有成效的洋务企业,本来可以成为倡导民族资本兴起的中坚力量,并能在某些范围内起到收回“利权”的作用,但就是由于“略分洋商之利”指导思想作怪,主宰这些企业的官僚们不敢同洋商真正开展有效的竞争去谋求独立发展,结果只能分享外国在华企业所获厚利的一点余额,成为外国资本的附庸,从而极大地阻碍了民族资本的兴起。如前所述,兴办招商局之初,李鸿章们确有抵制外商在中国内河、沿海贸易中获得厚利,并收回外国在华轮船公司中华商资本的意图,同时也顺应了当时民间商人要求独立发展中国近代航运业的潮流,但后来招商局却采取了与外国公司妥协,共同垄断中国内河、沿海航线的方针,几次与外国公司签订了甘愿吃亏的所谓“齐价合同”,落得一个受制于人的地位。于是,李鸿章们“与洋商争衡”的企图便化为泡影。虽然集聚(实际是控制)华商资本的目的是达到了,但同时又阻止了其它民间资本独立兴办近代航运业。
综上所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