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义:《近代中国人口和耕地的再估计》,《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1期;赵文林、谢椒君:《中国人口史》,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05-412页,其中1877年河北、陕西的人口数,系赵书修正补充数。)或许有人认为这不过是一种偶然的巧合,然而当四、五十年后该区人口已然恢复并超过1851年的水平而同等规模的特大灾荒又?次降临到这一片多灾多难的土地上时,(注:参见李文海等:《中国近代十大灾荒》,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9页。)任何治史者恐怕都不会对“人满为患”四字无动于衷的吧。
进而言之,随着人口密度的迅速增加和人口扩散的规模日巨,人类对环境的破坏也越来越大。这种破坏主要是源于人口对粮食、燃料、住房以及其他需求而通过开垦农田并辅之以放牧牲畜、樵采薪柴等手段造成的。据葛剑雄等人的研究,清前期有迁移行为的人口仅“与明初移民相当或略少”,若按其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其移民规模相对而言还要“小得多”,但其主流已迥然有别于明代的主要基于中心地区人口减少而产生的“内聚型”迁移,而是呈现出明显的“离散型”特征,(注:葛剑雄等:《简明中国移民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56-458页。)即以长江流域为主体的南方人口从农业开发最早的下游平原地区渐次向中上游的湖南、湖北、四川、陕南、贵州、云南等省自东而西的迁移、北方人口从黄河流域的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以及甘肃东部地区向东北、西北等地区自南而北的迁移以及从人口稠密的内地向沿海沿边地区的迁移。故此,与之俱来的便不仅仅是明代那样主要是战后荒芜土地的再开发过程,而是在此基础之上展开的向众多未开发自然生态系统四面推进的大范围“清剿”,中国生态环境退化的逆流也随之而展开其全国范围内从中心向四边的辐射式扩散进程。而且随着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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