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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帮会产生的社会条件

时间:2007-3-10 9:00:01  来源:不详
以土地为基础的赋役,是历代王朝的主要财政收入。赋税政策,不仅关系国计民生,而且直接关系到百姓的疾苦,关联着阶级关系的变化,并可成为某一时期社会矛盾激化的爆发点。我们研究秘密帮会在清初产生的社会条件,必然要分析清初统治者的赋税政策及其对社会的影响。最要者有二:一是清初赋役制度的确立;二是清前期的赋役制度的改革。

  清初的赋役制度是在统一战争中确立的,此时既要保障军费及行政支出的需要,又要尽可能地减轻人民负担以缓和矛盾。因此额征数额的确定,是力求以入抵出。原则是按与所需相差不多的明万历六年的实征数额编制,按数估征。这一权宜之策在实施中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如:耕地数额,顺治十八年仅为明朝万历六年的70%,人丁数额仅为31%强[13]。若依明万历年实征赋税数额,分配到清初的人丁、地亩数额之上,百姓的负担显然过重。在实际丁田数额与实征赋额不相吻合的状况下,地方官不得不在征收中实行按额洒派及包荒包征的办法,从而造成顺、康年间徭役过重。这不仅影响清初的经济恢复,而且造成社会紊乱。

 “摊丁入地”是清前期全面推行赋役制的重大改革。所谓“摊丁入地”,是将应征“丁银”摊入地亩之中征收。这就改变了自古以来实行的丁、田分征的赋役制度,形成单一的土地税制。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历代王朝实行按人口、土地征收赋税制度,农民被束缚于固定的户籍下,按时依里甲进行编审,世代相沿不变,既不可改业,又不得迁徙离籍,实际上农民已完全丧失了人身的自由,这种赋役制已成为社会分工进一步发展的重大阻碍。摊丁入地后,封建国家解除了对百姓最直接的人身束缚和奴役,农民获得了离开土地的人身自由,从而为人口流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分流创造了条件;同时促进了农村经济商品化生产进一步发展,加强了农村经济和市场的联系,促成阶级分化的加剧。由于封建国家放松了对农民的控制,进一步解除了对农民人身的束缚。大量的脱离故土、流寓他乡的农民,不仅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对落后地区的开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起到一定促进作用,对城镇经济的发展与变化,也起到了推动作用。

由此可见,清代秘密帮会,是在清前期土地占有关系的变化中,生产关系不断调整与演变的过程中,社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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