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变法失败后,中国思想界汲取了半个世纪以来救亡图存的经验教训,开始进一步探讨中国自身的问题,并逐步把对中国社会客体的思考转向对社会主体的探索,把救国与国人是否具备国民意识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构成清末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特征。所谓国民意识是指权利、义务、责任、自由、平等、独立、自尊、自信、自治、尚武、冒险、进取、合群、公德、国家思想等近代思想意识。清末有识之士开始走向艰难的塑造国民意识的步履之途。国民意识是通过国民教育来进行文化启蒙的。而清末国民教育的形式不拘一格,正如蔡元培所说:“夫教育者,非徒一二学堂之谓,若演说,若书报,若统计,若改革风俗,若创立议会,皆教育之所范围之。”[1](P.26)清末塑造国民意识的国民教育的确体现于诸多方面,而其中主要反映在学校教育、报刊教育和文艺教育上。
至今还没有专门论述国民意识与文化启蒙的研究成果。只见一篇《卢梭民约论的一份中国遗产——略论梁启超的国民国家思想及其历史价值》,文章论述了梁启超流亡日本后,围绕着争取民族独立与自强的思想主旨,建构独居具特色的国民国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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