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的马里亚老士号审判结束。
四、善后处理
清政府在接到日方通知后,因念“日本能顾大局,为中国办事,且驻日本与驻沪之英美领事,均云必须重办。若竟置诸不理,非但难对被拐之二百余人,恐后来拐卖人口者更多,且更为各国看轻,必且讪笑。”遂于9月17日决定派遣“常与各国领事会审事件甚妥”的上海租界会审委员陈福勋赴日料理此事,其札委稿曰:“为札委事……兹查有运同衔候补知县陈福勋,办事老练,堪以派往,……赶紧由沪启程前赴大日本横滨地方,会同妥办。毋违切切。”[31]陈福勋于9月24日到达长崎,9月29日抵达横滨,次日在横滨办事,再次日即前往东京,会见外务卿副岛种臣,连同“专办此案之神奈川县令,……共谈此案颠末。”据陈福勋禀称,“现将二百三十人,全行收养,即于今日作为交接之日,所有口粮食用,亦于今日起归卑职报销。本可即日动身,惟候船开行,须迟十日之间,且尚有文移往来,以及洋字日本字禀词,各口供堂断等,是以总须二十日左右,方能由横滨开行回沪。”[32]据此可知,陈福勋交接之前的被拐华工食宿费用,日本政府是免费提供的;而陈福勋带同被拐华工回沪之后,在致南洋大臣何璟的禀文中,说他曾向日方提起过要支付这笔费用,但是副岛种臣宛然拒绝,说是此款系在与他未曾交接之前所用,中方不必支付,并嘱咐其部下“此系出于日本国家之己意,不准开报,并饬令数目之多寡,亦不准与卑职知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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