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卅年十月,金田、花洲、六〈陆〉川、博白、白沙不约同日起义,此之天机变化多端,实不详周,是以拜上帝之人格而深信了。起义之时,天王在花洲山人村胡以晃家内密藏,并无一人得悉。那时东王、北王、翼王、天官丞相具〈俱〉在金田。
又说:
起义之处,与我家两隔七八十里,具〈俱〉是山路难行。此时我在家,知到金田起义之信,有拜上帝人传到家中。后未前去,仍言〈然〉在家。所知未久,金田之东王发人马来花州〈洲〉,接天王到金田会集矣。[5]
值得注意的是,“道光卅”等三字,影印本中是在“咸丰元”三字被涂去后改添在旁边的,由此可见对于起义的年份,李秀成一开始也是记错了,但对于起义的月份却还是记得很清楚的,是十月而不是其他什么时间。其中,除交代金田起义处所离他家较远,虽知起义之信而未及前往等句是他自己的补充说明外,其他应均是《诏书》中所有的内容。在曾氏后人的影印本出版以前,传世的李秀成自述的刻本,起义时间作“六月”,这是曾国藩所妄改的。正由于这一字之改,起义的时间便变得不可信了。这也是罗尔纲先生坚持十二月洪秀全生日起义之说,而把六月改作拜上帝会开始动员团营的日子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当《李秀成自述》的影印本面世后,六月之说已是子虚乌有,罗先生仍执十二月起义之说,显然就不能自圆了。还是在1979-1980年,我和俞政在攻读研究生期间,便在导师茅家琦先生的指导下,写过有关金田起义时间辨析的文章和罗老商榷[6]。后来我的看法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我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大致说来,一是根据《天父天兄圣旨》等文献,重新考定了洪秀全登极的时间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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