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中国边疆开发活动,却始终处于低下水平。总结这一历史教训和经验,对于今天的边疆建设是有教益的。
一、“开发”与“治边”
“开发”一词,最早见于我国史籍者,始于《汉书·王莽传》:“吏民上封事书,宦官左右开发,尚书不得知”。可见,“开发”的最初涵义,不过是开拆封件之意。随着历史的演进,其内涵亦不断变化,赋予它新的内容。《北史·崔逞传》:“故劳卿朝夕游地,开发幼蒙。”意即启迪和教诲。《艺文类聚》卷十二中引桓谭《新论》:“汉武帝材质高妙,有崇先广统之规,故即位而开发大志,考合古今,模范前圣。”于是,“开发”又被赋予了舒展抱负之意。直至《晋书·祜传》,开发才形成开拓、拓展和辟土开疆的较固定涵义。自是,开发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既可解释为“开疆拓土”,也含有“开垦种植”的意思,又常常成为讨伐或暴力的代名词,如对边陲地区的用兵作战,也称之为开发或开边等。唐代诗人杜甫形容战争的名句“边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即是典型的例句。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