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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间舆论与官府作为之互动关系

时间:2007-3-10 10:31:55  来源:不详
种族革命相关。因此,秋瑾案发后,一般民间舆论多以之为爱国新女性,因被徐锡麟案株连而惨死,大都深表同情。如《申报》云:“秋瑾女士曾至日本游学,程度颇高。近被人指为徐锡麟党羽,遂被拿获,立予斩决。闻者莫不@④@④。”(注:《查封徐锡麟家产学堂之骚扰》,1907年7月18日《申报》。)秋瑾“殊负新学名誉,此次惨被株连,无不同声叹息”(注:《皖抚恩新帅被刺十一志》,1907年7月21日《申报》。)。《南方报》称:“学界中人以秋女士实为女学界不可多得之人,名誉卓著,咸皆惨惜。”(注:《越郡党祸风潮纪实》,1907年8月2日《南方报》。)《时报》相继发表秋瑾生前好友吴芝瑛的来稿《秋女士传》和《纪秋女士遗事》,说明秋瑾是一个如“俄之苏菲亚、法之罗兰夫人”一样的女权革命者。“女士平时持论谓:女子当有学问,求自立,不当仰给男子,今新少年动曰‘革命,革命’,吾谓革命当自家庭始,所谓男女平权是也。”作者甚至郑重地表示:“愿以身家性命保秋氏家族,望当道负立宪之责任者,开一面之网饬属保全,勿再罗织,以成莫须有之狱,诬以种种之罪状,使死者魂魄尚为之不安。”(注:吴芝瑛来稿:《秋女士传》、《纪秋女士遗事》,1907年7月21、25日《时报》。)《申报》还刊登了秋瑾身着和服及男子洋装的照片二幅,其一有题称“女界流血者秋瑾”(注:秋瑾和服照及男子洋装照分载1907年7月23、27日《申报》。),并登载秋瑾的一些遗诗、遗文。在发表《秋瑾之演说》时,编者特写文前按语称:“秋瑾女士以徐锡麟案株连,被杀于轩亭市口,论者冤之。然是非黑白,局外之人亦不能赘一辞。惟闻女士自幼通经史,工诗词;及长,痛心国难,每于新报新书中见外侮侵迫,则横涕不可抑,大有‘四十万人齐解甲,并无一个是男儿’之感。”该按语认为秋瑾所主张的革命乃“男女革命”,所谓“汲汲焉提倡女学,以图女子之独立”,其实并不是“种族革命”,而“今乃以种族革命见杀,论者所以冤之也”。(注:《秋瑾之演说》,1907年7月22日《申报》。)可见,在一般舆论看来,秋瑾案显然是一桩由官府有意误办的冤案。 

  诚然,不能忽视的一点是,秋瑾是一位女性,这一点是她获得舆论同情甚至赞美的一个重要因素。《时报》刊载明夷女史来稿《敬告女界同胞》称:“秋女士平日之宗旨,或主革命,或以他故而波及,俱不能深悉……至于以国民之权利、民族之思想,牺牲其性命而为民流血者,求之吾中国四千年之女界,秋瑾殆为第一人焉。则秋瑾之死,为历史上放光明者,良非浅鲜。欧学东渐以来,国民渐知民族的国民主义,大声疾呼,以救危亡,然皆出于男子,而女界无与也。女界之愚弱,仍如故也。故新学之士动谓我二万万同胞为无用,动谓女子为男子累。今则以巾帼而具须眉之精神,以弱质而办伟大之事业,唤起同胞之顽梦,以为国民之先导者,求之吾中国二万万之女界,秋瑾又为第一人焉。人皆谓秋女士之死,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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