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古老妻一人,子二人,女一人,唐女二人。”(43)
1465年(成化元年),汉人卖土说: “吾名卖土,父尚阿赤原系辽东人,为建州野人汝弄巨所掳,而奴使之,吾亦生长其家,以所弄介(系邻部落女真人——作者注)女子舍豆为妻居之。”(44)
从上述两个被掳汉人所在的女真家庭情况可以看出:阿家化被松古老掳后,一直“随住其家”;卖土被汝弄巨掳后“亦生长其家”。无疑,他们是女真人家庭中的一部分。“唐女二人”显然也是松古老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个家庭中,女真人、汉人共居—室,“四壁之下,皆设长坑(炕之误),绝无遮隔,主、仆男女混处其中。”(45)当然,虽共居一室,满、汉主仆之间并不是平等的。但两个民族的人共居一室,从生产技术到风俗习惯、语言文化,必然会互相影响,互相取长补短,天长日久,必然融合为一。
还有一些越边汉人,在女真地区“男婚女嫁,累代而居”(46)。他们以户的形式插花错居在女真人的村落中,有些甚至单独构成一个小村落。嘉靖年间就出现“越边唐人之居者已成村落”(47)。
到了万历年间,由于八旗制度的创建,使得女真和汉族间的互相渗透的进程进一步加快了。
八旗制度是女真人的杰出领袖努尔哈赤亲自创立的一套较为完整、军政合一的社会组织。他把以建州女真为主而聚集起来的族别不同、语言不同、习俗相异、制度悬殊的各族人民,用八旗制度统一编制组织起来。平时耕猎为民,战时披甲为兵,“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凡隶乎旗者皆可为兵”(48)。1601年(明万历二十九年)努尔哈赤就把他始创时每牛录“五、七名或十数名,或三、四十名不等”(49)的牛录制,正式确定以每牛录三百人,置一牛录额真(汉译佐领)为制。其后“归附日众”,又于1615年在旧有牛录制度的基础上,创立八旗制度。把女真人、蒙古人、汉人的所有户口都一起混合编入八旗中去。这样,每一个旗内都是几个不同族别、不同地区人的聚合,都按同一个政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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