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没有这方面的明确阐述。兴中会当时是否有过“创立合众政府”这一誓词,到现在还无法确定。即便有此誓词,光有一个“合众政府”或“共和国”的名词,也不足以说明孙中山当时的*纲领。必须立足于具体的语境,去追踪其具体言行,才能明了青年孙中山的真实思想。早年孙中山对“共和国”的认识,得自于1894年夏威夷的*变革。当年7月,夏威夷实施了一部新的宪法,从君主制变成了共和国。[18]但孙中山在那里停留未久。且忙于组织兴中会,纵然对这一新事物有所共鸣,对于“共和国”的认识也不可能深刻。与香港兴中会其他成员一样,孙中山关于*、法律制度的知识和体验,更主要还是通过在香港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体验而获得的。正因为此,这批青年志士的*知识,恐怕还不如久预香港政界的何启丰富。何启是一名资深律师,担任香港议政局议员,对洋务派的改革路线,以及政制建设,都提出过批评性的改良意见。[19]已有研究表明,深受何启影响而出台的君主立宪政体构想,成了乙未举事的主要*纲领:中央政府由皇帝、总理和内阁组成,全国划分为4个行政区,地方议会实行地方自治,最基层议会实行直接选举,所有议员和官吏都必须经过新式专业化考试。[20]这其实是一个杂烩,其中既可见3年后康有为维新梦想中的成分,也可见孙中山后来所倡地方自治的影子。说到底,它只是从英国、美国和香港的*体制中杂取若干要点组合而成,理论上既失澄明、系统,实践起来更无从下手。这与其说是一种*纲领,还不如说是当时先进知识分子对新的*制度的设想。
再者,兴中会对会众的动员方式,亦可反映青年孙中山*思想的发展程度。组织檀香山兴中会时,他指望通过利益的驱动力来动员会众,“另设银会集股举办公家事业,每股科银十元,成功后收回本利百元”。但这一方法效果不大,檀香山华侨认股并不积极。到1895年初孙中山回国时为止,所筹得的款项中,会员会底银和股份银只占一小部分,个别热心于革命事业者的捐款,反而占了主要部分。[21]这显示了一个新的趋向,即*动员已经开始在群众(尽管还只是少数)中产生影响。可是,孙中山对此趋向反应迟钝。1895年初制定的香港兴中会章程,依然采纳了上述动员方式:“本会……特设银会以资巨集。用济公家之急,兼为股友生财捷径,……每股科银十元,……开会之日,每股可收回本利百元。此于公私皆有裨益,各友咸具爱国之诚,当踊跃从事,比之捐顶子、买翎枝,有去无还,洵隔天壤。且十可报百,万可图亿,利莫大焉,机不可失也。”[22]“生财捷径”、“十可报百”、“万可图亿”等等词语,甚至将之与清廷的捐纳相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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