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盐的问题。清代产盐地区共十一区,由官督商销。国家规定一定的产盐地区供应一定地区的人民食用,这一定的地点称为“盐岸”。盐岸供应的区域限制极严,规定地区的盐不能卖到规定地区以外,例如天津的长芦盐只能卖到河北河南地方,不能乱销。凡承销盐都由户部发给凭照,没有凭照的不许私卖。这种部发凭照称为“引”,有“引”的称为官盐。一包盐一个凭照,有多少包就称多少“引”,每“引”相当二百至二百五十斤。官盐销售时,有规定的地点和准许购买的数量。凭照以外的和没有凭照的盐都称为私盐。私盐是违法的。有些地区人口多,官盐少,如人民确感不便,得到户部的许可,可以由地方盐务机关发给凭照贩盐发售。这种地方发的凭照称这“票”。前一阶段只有“岸”和“引”,后来才引票并行,有“岸”有“引”还有“票”。“票”没有固定行销区域,这就使各地的票盐和引盐发生矛盾。有些地方买不到盐,只能吃无“引”无‘票”的私盐,于是有“引”有“票”的盐商失利,而官盐和私盐发生矛盾。所以清代盐务也是矛盾重重的。嘉庆以前“引”多于“票”,嘉庆以后“票”多于“引”。一八三一年(道光十一年)全改票盐,停止了引岸。这是一个很大的改变,它说明了地方权限与中央权限的消长趋势。到一八四O年以后,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力量更加削弱了。
盐商销盐各有专卖区域,称为“引地”,是包销性质,先交巨额费用,领引承销,然后发交散商,按年完课。他们都是世袭的,所以称为“引窝”。当时巡盐御史驻扬州,所有大盐商也都住扬州。乾隆时骄奢*佚,贪污腐化,达于极点。停引改票以后,旧日盐商都失了业。过去最为繁荣的扬州经济从此也逐渐衰落下来。
7.银贵钱贱问题。清代货币的流通,大宗用银两,小宗用制钱。银和钱都为政府所掌握。制钱主要是在社会低层流通;银两可以切开零用,也可将零碎银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