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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政府早期的澳葡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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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47:0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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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清政府严厉的“约束”政策,澳葡当局知道同强大的清政府对抗,无异于以卵击石,弄不好激怒清政府,还有可能把他们从澳门土地上赶出去。因此,这一时期的澳葡当局采取比较务实的态度,在对清王朝表面恭顺、并获得信任的基础上,争取获得一些权利。如雍正二年,在雍正帝大举驱逐传教士之际,澳葡当局惟恐雍正帝会进而收回澳门,请求国王若奥五世遣使来华。 使臣麦徒乐( Alexandermetello dosouze emene— zes)于雍正五年到达北京,向雍正帝行三跪九叩礼,呈献大批珍贵的礼品,并恳求中国政府保护在澳门和在中国内地的葡萄牙人。这些活动光为在澳葡人就花了三万两白银(注:吉什斯:《历史上的澳门》(1926年版)。)。乾隆十八年,葡萄牙国王遣使巴哲格(Francisco—xavier assis pecheco do sampaio)到北京朝见乾隆皇帝时说:“臣父弃世,臣嗣服以来,缵承父志,敬效虔恭。因遣使巴哲格等,代臣恭请圣主万岁,并行庆贺。伏乞圣过自天施降诸,以惠一小邦,至寓居中国(澳门)西洋人等,更乞鸿慈优质。”(注:《清高宗实录》卷四百三十六,乾隆十八年四月己丑。)
澳葡采取如此恭顺的态度,博得了清政府的好感,使他们获得了继续居留澳门的权利。同时他们还千方百去攫取一些利益。如康熙五十九年,澳葡当局通过贿赂中国官员,获得把澳葡犯死罪的处决地点改在澳门的权利。雍正二十六年,澳葡当局又故伎重演,通过贿赂澳门同知张汝霖,把杀害中国的的亚吗啡“永戍”帝汶,从而使他们获得了变相“治外法权”的后果(注:印光任、张汝霖:《澳门纪略》上卷《官守篇》。)。&nbs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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