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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清政府割让台湾之缘由

时间:2007-3-10 10:48:04  来源:不详
由于随即发生了日本浪人击伤李鸿章的事件,国际舆论哗然,日本政府惟恐列强借此干涉,使局势对日本不利,因而主动同意停战,但巧妙地利用停战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中日停战协定》第一款规定,中日双方“在奉天、直隶、山东地方”停战〔25〕,而把台湾、澎湖排斥在外。而此时,日军正在向澎湖列岛进攻,并为下一步占领台湾作准备。

4月1日,日方出示了和约底稿,其主要内容之一就是:中国将盛京省南部地方、台湾全岛及澎湖列岛“永远让与日本国”〔26〕,并限四日答复。李鸿章虽早已料到日本所欲甚奢,却未想到如此苛刻,急将和约底搞电告总理衙门。光绪帝为此召集枢臣商议,翁同hé@②力主“台湾不可弃”,为此,廷臣再起争议。4月8日慈禧懿旨:“两地皆不可弃,即使撤使再战,亦不恤也。”〔27〕在左右为难中,8 日总理衙门发给李鸿章一封语义含糊的电报,内称:“南北两地,朝廷视为并重,非至万不得已,极尽驳论而不能得,何忍轻言割弃。”要求李鸿章“反复辨驳”,“不得退避不言”〔28〕。

由于在日方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得到国内答复,李鸿章乃对日方的和约底稿拟一说贴(备忘录),除承认朝鲜自主外,对日方要求的其余三项皆有辨驳。其中有关“让地”的部分说:“日本与中国开战之时,令其公使布告各国曰:‘我与中国打仗,所争者朝鲜自主而已,非贪中国之土地也’,”何以现在“持一时之兵力,任情需索。”〔29〕这份说贴“笔意精到,仔细周详,将其所欲言者都尽情地说了出来”,连日方代表也不得不承认“不失为一篇好文章”〔30〕,但也正因为被点到了要害而大为恼火。伊藤博文主张“彻底反驳”,陆奥宗光则认为,“与其在空洞的理论上和他们哓哓不休,还不如在事实面前使他们就范。”〔31〕因此,一方面在给李鸿章的照会中蛮横地说:“应知由于战争结果所要求之条款,自不能与在通常情况下谈判某事件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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