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
葡人从印度、暹罗、吕宋等国贩运胡椒、檀木、锡等物;也从欧洲贩来毛织品与中国商人互市,其价尚平,故“闽粤一带商人趋之若骛”。得中国细茶、湖丝等转手贩往南洋、日本等地。在转口贸易中,所获不赀,故其视壕镜为利薮。葡人持其巨炮利兵,横行海上,不仅掌中欧之间的贸易权,且“尽擅闽、粤海上之利。”直至十九世纪初,澳门成为中外通商的重要港口。
葡人寓居澳中,岁规厚利,其国人负老携幼,接踵而来。至1563年已达九百人,占当地人口的五分之一。久之,其来益众,势益炽,南洋“诸国人畏而避之”。至明末,葡人在壕镜已独占鳌头,专为所据了。他们筑室建芦,高栋飞甓,栉比相望,且修筑炮台,“雄据海畔,若一国然”。
葡人入居壕镜,广州府派官管治:“货物至者,守澳官验实,申海道,闻于抚按衙门,始放入澳,候委官封,藉抽十之二,乃所贸易。”(《天下群国利病书》卷102,页4。)并于1574年(万历二年)在莲花茎中部建筑关闸一座,中开门曰关闸门,设官员司启闭,并调弁守之。关闸系御外洋人之要隘,并非是限定葡人租地的境界。驻澳官员的衙署,数以千计的华民,皆在关闸以内,即可为佐证。1617至1621年,明军于雍陌管,后在澳北前山寨设参将府,驻水陆戍兵近二千人戒备。
1604至1622年,荷兰人三次侵犯澳门。葡人为防止荷人进占,亦寓对抗明军设防之意,在壕镜构筑南、北二段围墙:北段“由家私□炮台向北转西北至水坑尾门,又转西北至大炮台,再往西北至三巴门,又转北沿白鸽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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