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4年明清嬗替,清军破广州城后,对葡人租居的澳门“知该处被占已久”,仍沿明制准其依栖其地。照前明万历刊书,年收地租五百两。《香山县志》就有“濠镜澳雍正八年册呈岁输租银五百两。”(祝淮主修《香山县志》卷3,页14。)的记载。香山县于每年十一月冬至前后,照会洋官,由县派拨书差前往澳门征收,附入地丁项内,批解藩库。直至1848年葡人纳租从未间断。
葡人在澳照旧贸易,得只按船舶等级计丈纳船钞,不纳货税的优惠。1685年广州府在澳门租地内设立粤海关办事处。1757年广州开放,成为当时中国唯一的对外贸易口岸,澳门贸易开始衰落,但却成了各国商人与广州贸易的基地而繁华起来。
清朝前期对澳防务甚密:1647年(顺治四年)继明例,于前山寨设参将率兵丁五百镇守。至1664年(康熙三年)改设付将,置左右营,戍守官兵一度增至二千人。1730年(雍正九年)香山县添设县丞一员驻前山寨。1744年(乾隆九年)设广州府海防同知,察理民夷,兼管督捕海防。县丞为其属下,率军一汛移居望厦村。在清军防范下,澳门葡人仍然严守围墙一线。时至乾隆年间,广州府海防同知印任光,为防止民夷杂处,“晓谕凡贸易民人在澳夷墙外空地处搭蓬市卖,毋许私入澳内。”(任光任、张汝霖合著《澳门纪略》上卷,页32。)墙,显然是指围墙。又乾隆十五年,香山知县张甄陶在《澳门形势论》中曰:“澳夷旧有城垣,为明总制何士晋所堕,今尚筑有矩垣一带,垣以下系望厦村,今县丞所驻,空无居人,垣以内则澳夷之居,华人杂入其中。”(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83,页20。)可见从1553至1750长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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