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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清初收复台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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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49:3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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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2一1680年),在清政府内部,不论是在康熙帝亲政前后,还是在当事臣僚之中;不论是在战时,还是在平时,他们对郑经一直是以招抚为主,力求早日解决台湾问题。为此,他们或派官、或致函,其意旨在谈判。据笔者的统计和分析,在这些谈判之中,有11次当属重要和应当提及的。
清、郑之间的这11次和谈可分为三个阶段:即(一)自康熙元年(1662年)至康熙二年(1663年);(二)自康熙六年(1667年)至康熙八年(1669年);(三)自康熙十六年(1677年)至康熙十九年(16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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