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论
1895年4月,中国被蕞尔小国日本打败并签订丧权辱国条约的消息传来,来自全国在京会试的数千举人激愤而起,先是广东、湖南及数省举人纷纷上书,后广东举人康有为联合十八省举子联名上书,提出拒和及求富强、兴工商、倡西学、兴艺学等变法主张,从而掀起了席卷朝野的维新思潮。这些主张表现出明显的崇尚功利的“富强立国”观念,这与此前正统士人所一向标举的“礼义立国”观念已截然不同。关于这一观念转变,以往已有诸多论述,在此无需赘言。
然而,举人们在这份《公车上书》中提出的上述主张,还蕴含着一个以往很少为研究者所注意的层面,即士人立身观念的转变。因为这些主张不只是关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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