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下的社会需求及士人的出路并未有相应的拓宽。士人欲求进身,正规途径仍然是科举入仕,生员可应各省每三年一次的乡试,乡试取中者为举人,举人可以再应全国的会试,取中为进士者即可马上授官,这是读书人的最高理想。举人若会试数次不中,亦可积年选拔授予官职或教职。故乡试中举,即意味着有希望入仕得官,这是得有生员资格的下层士人的目标。然而这一目标却并不容易达到。虽然盼望中举入仕的生员人数众多,但实际官职毕竟有限,所以乡试每次取中的举人额数例有一定,根据各省人口和人文情况自数十人至一百数十人不等。自清初至晚清,各省举额稍有增减,但变化不大,全国举额总计都在1100至1500人之间。这一千数百人的举额,与全国数十万有应考资格的贡、监、生员的比例为四、五百人比一,这已是十分狭窄的进路。
对于生员增加而来的要求出路的压力,清廷的缓解方法,就是放宽了允许参加乡试的数额限制。清制根据各省乡试取中的定额而限定准予参加乡试的人数,各直省每额中举人一名,许送应试生员50-90人不等。但又定在此取录限额之外,还有“录遗”一场,不限额数,被取录者也准其参加乡试[17]。后“录遗”渐宽,地方学官在甄别录送时,往往多予录送,使录送额数渐失控制,应乡试的人数增多。如光绪时人所言:“科举之外,送考遗才,各省学政甄别极宽,往往一榜尽赐及弟,故乡试人数如三江大省,皆在万数千人之则。”[18]据现有资料来看,同、光以后各地乡试应考人数普遍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如江南(包括江苏、安徽两省)道光时应试士子为一万四五千人[19],到同治十二年(1873)时乡试前来投考的考生竟达二万六千人之多,以致现有考棚不敷用而遗去数千人[20],考生人数比40年前增加了近80%。这一时期不少地方出现因考生人数过多,而原有考棚号舍不敷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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