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从价值观念来看,富强立国观念所肯定的“功利”价值,是指“公利”、“民利”,这些与儒学原理并不冲突,因此士人在这一层面的观念转变,并未遇到根本价值观上的障碍。而功利立身观念所蕴含的肯定个人的“私利”与士人立身的关系,则触及到儒学原理的一些基本价值观念,因此可以说,士人这一层面的观念转变,具有更为深刻的意义,同时也是影响知识阶层生存方式近代转型的一个关键问题,故很有探讨的必要。
那么,导致这种观念转变的动因何在?这需要从士阶层内部的变化中去探寻。一种新观念新主张,只有当它对一个阶层多数人的立身生存更为有利时,才会被这个社会阶层所普遍接受。所以,能够使士人们放弃世代沿袭的传统立身观念,而代之以一种新的价值准则,必定是他们的生存状况和生存方式发生了某种改变,从这里才有可能找到这一观念转变的内在根据与演变机制。
如果我们回头看一下此前数十年间,特别是19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的晚清时期士阶层的生存状况,就会发现,与士人立身生存密切相关而变化最为突出的士林风气,就是趋利之风。当时各方舆论纷纷批评士人“嗜利无耻”、“贪争诡诈”、“士习不端”,表明士阶层中趋利之风的普遍与严重程度,趋利、重利已成为士人们一种普遍风行的行为方式。“趋利”是指不顾及道德名份而一味追逐私利,因其显然违背“重义轻利”的传统士伦理,故而受到社会上下的一致指责。在《公车上书》中,也几处提到士人“求富贵而废学业”,“嗜利无耻,荡成风俗”,“士人不励廉耻,而欺诈巧滑之风成”,并将此作为“风俗弊坏”、“风俗人心之坏”的标志,明确表现出对这一士林风气的否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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