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马神庙的费用既然编入国家徭役支出中,当然应属官方祠寺。
据明《顺天府志》,明代北京所附州县27个,其中在“坛社”卷中记建有马神庙的共有10个,分别是:良乡县、固安县、香河县、宝坻县、密云县、房山县、霸州、大城县、玉田县、平谷县。另加“徭役”卷所记的通州和三河县,那明代北京附近共有12个州县建有马神庙。这些马神庙大多建在县治或州治的官署旁边,说明它们都与政事有紧密关系。
明代北京的马神信仰和祭祀都是与国家的马政紧密相关的,可以说是因马政而兴,其庙宇的修建、祭祀的开展,均由官方负责,是一种国家*的象征符号,代表的是国家的利益诉求。那么明代后期马政废止之后,马神信仰是否会因马政兴而兴,也随马政废而废呢?在有的地方确实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如扬州府“马神庙:旧在大东门外马监,明万历间马政罢,祀遂不举。” [12] 但是在北京,情况却不同,在清代,更多的马神庙和马神殿修建起来,祭祀活动不但没有罢废,反而有更加兴盛的趋势。这与清代旗人对马的重视和北京城市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有关,此时的马神信仰在失去了以马政为基础的国家力量支持之后,被新的信仰群体赋予了新的象征意义和功能表达,所以产生了新的生命力,脱离了马政象征的轨道,逐渐民间化。
二、清代北京的马神庙和马神殿
清代北京不仅保留了明代的马神庙,还新建了一些马神庙以及在一些大的庙宇中创建马神殿,附祀马神。
明代御马监的马神祠在清代还保留着,称马神庙,“在地安门南,其地名马神庙街。即明御马监马神旧祠也。”清代,官方仍然在此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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