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士人会馆不同的是,在工商业会馆中却给予了同乡官绅很高的地位与尊重,这与商人向往儒化、追求“名高”的社会主流趋势有着直接的关系。但如果揆诸史实,我们不难发现,士商会馆在同乡间的分割只是一种表象,在清代不仅工商会馆中出现了士商混迹与文化兼容的现象,士人会馆也不例外,只不过表现方式有所不同。
首先,工商会馆中多有官僚士人参预甚或主持会馆事务。如江苏省长吴元三县的北京会馆,系由商人创建于明朝中叶,地点在正阳门内,清初迁往前门外打磨厂长巷上三条胡同,在顺治十一年(1654年)、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嘉庆八年(1803年)均由其在京同乡士商共同重修,并镌有碑记。其碑文署名,在顺治年间以内翰林院大学士吏部尚书金之俊为首,康熙年间以礼部侍郎韩菼为首,嘉庆年间以直隶总督姜晟为首,余者官员按品级序次,众乡绅、商人于后列名。在会馆的扩建重修过程中,即“康熙雍正之世,乡之士大夫屡为之扩其基,新其制。”商人们“捐输所积十倍从前,而于桑梓之谊,愈益敦厚。”[35] 表明,会馆一直在维系着一个地域人们之间的联系,无分士商,而会馆之建筑与修葺也自始至终都赖于士商群体的同心协力。光绪年间,由于会馆“数年间经费倍形支绌,蒙同乡京官戴君艺圃、孙君蕴苓,邀集三邑之人商于都者,通力合作,以图久远之计,庶会馆得以常存。”[36] 仍是遵循着由在京官员出面协同商人共计会馆大事的既有方式。
而且,如果考察工商会馆的碑刻,我们不难发现,几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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