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凡之也。用建会馆,士绅是主。”“内城馆者,绅是主,外城馆者,公车岁贡士是寓。其各申饬乡籍,以密五城之治。”[3] 同一时期,沈德符亦记载曰:“京师五方所聚,其乡各有会馆,为初至居停,相沿甚便,惟吾乡无之。先人在史局时,首议兴创,会假归未成,予再入都,则巍然华构矣。”[4] 上述记载说明,会馆的初建大体分为两类,一是为来京的地方士绅能够“初至居停”,提供一个临时的栖身之地,所谓“京师之有会馆,犹传舍也。传舍之则,晨主暮客”。[5] 二是为进京赴试的士子提供馆舍,即“公车岁贡士是寓”。前者主要在内城,而后者建于外城。
从历史渊源来看,隋唐以后,伴随科举制的兴起,由地方创办于京城长安的公寓开始盛行,宋的京城卞梁、元大都北京都有接待进京应考举子的所谓“状元店”,降及明清,京城同样有“状元吉寓”等由民户出租的房屋用作“客房”。但由于房租较贵,使得一般士子多有囊中羞涩之感。而借居官舍或私人邸宅也多有不便,且仍不能为多数人解困。于是他们迫切需要一个更为方便的客居场所,这自然成为会馆出现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此,在士人会馆的碑记中多有记载。如浙江《山阴会稽两邑会馆记》曰:“明时乡贡士及庠士之优者皆令居太学学舍,不能尽容,多馆于其乡在朝者之邸第,未闻立馆以萃试士者,自举人不隶太学,而乡贡额加广,于是朝官各辟一馆,以止居其乡人,始有省馆。”[6] 由此可以认为,作为官僚制重要内容的科举选官制是京城士人会馆出现的直接动因之一。
而会馆得到统治者及封建政府的认可,则还有其重新编户与维护社会治安的考虑。即建会馆后,“凡入出都门者,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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