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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北京会馆的*属性与士商交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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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1:08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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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京城士人会馆的发展,同样是适应了官僚体制的需要,是*属性使然。其时,一方面是科举兴盛,来京举子众多,京城会试期间通常是会馆人数最多的时候,直到清末亦然。所谓“公车到京,咸集会馆。”道光年文人官僚张集馨说:“是时吾家会试者四人,皆住会馆。”[23] 另一方面,吏部每月一次的铨选也聚集了不少候选、候补等引见待铨的人员,此外还有来京觐见与办事的临时住京官员以及乡绅。据清光绪时居官京城的夏仁虎记载曰:“北京市面以为维持发展之道者有二:一曰引见官员,一曰考试举子。然官员引见有凭引期限,其居留之日短。举子应考,则场前之筹备,场后之候榜,中式之应官谒师,落第之留京过夏,外省士子以省行李之劳,往往住京多年,至于释褐。故其时各省会馆以及寺庙客店莫不坑谷皆满,而市肆各铺,凡以应朝夕之求馈遗之品者,值考举之年,莫不利市三倍。”[24] 夏仁虎的这一记载清楚地说明,在会馆接待的乡绅、官僚和应试举子等三类人中,以应试者的人数最多、滞留京城的时间最长,而他们往往又是手头最为拮据之人。同时也说明,作为万方辐辏之地京师,过往居停之人众多,所谓“飘缨纡组之士于焉云集景从”,“投牒选部需次待除者,月乘岁积”,会馆仍然容纳不了,以至于客店、寺庙等可供住宿之处也往往爆满。可见,科举选官制度促使会馆更加注重面向应试的举子。
从《北京市会馆档案史料》中可以看出,清代、特别是乾隆以后,京城的士人会馆在管理上、在接纳对象上都更加规范,但却都有一个特点,即在其居馆公约上明确了以优遇来京考试举子为重的原则。如建于乾隆年间的福建龙岩会馆,其规约有:“住馆之例,京官让候补、候选,候补、候选者让乡试、会试、廷试,不得占住,以妨后人,其余杂事人等不许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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