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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南生晚清无业游民与政府救助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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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2:4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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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亩至120亩。 而在华北农业较集约的地方,则仅为8~20亩。至于在南方,土地的生产力较高, 普通进行集约耕作的农田面积少到5~7亩”(注:汪熙、杨小佛主编:《陈翰笙文集》,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40页。)。可见, 在长江流域及南方稻作区,一个劳动力的理想可耕地数字在6~12 亩之间。我们分别以30亩和10亩作为北方和南方农村劳动力需求量的理论参数,推算晚清时期全国农村的理论劳动力剩余量,如表1:
表1:晚清时期全国农村理论劳动力需求量及剩余量(注:人口与土地的数字据彭南生:《近代农民离村与城市社会问题》表3, 《史学月刊》1999年第6期,南方与北方的划分大体以长江流域为界,南、北方土地数量比例大约为4∶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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