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卖婚原因
在我们收集的卖婚个案中,丈夫将妻子卖掉占绝大多数,而其中丈夫因穷卖妻又占绝大多数,另一种为妻子与他人有奸引起丈夫及其家人不满而嫁卖。
1.因穷卖妻
丈无在生活遇到困难之时,不是设法寻求谋生的途径,而是将嫁卖妻子作为渡过难关的措施和手段。
安徽合肥县,陆景高供,今年(乾隆五十一年)小的穷苦难度,母亲患病在床,自己也害病,没处挣钱,无奈与女人王氏商量叫另嫁得钱苟延小的母子性命,女人也允了,小的就向妻兄说知,经媒人把王氏改嫁赵友成为妻,得财礼12千,小的得8千,其余4千为母家礼金和媒钱(议政大臣阿桂,51.2.10)。
山西归化城葛凌云:39岁,佣工身份,贾氏是妻,本年初(乾隆五十四年)因穷苦难过,和女人商量把她嫁卖,女人允从。后嫁与王全喜,得财礼10千(议政大臣阿桂,54.7.4)。
陕西干州:王江,40,女人王氏,一子,佣工度日,去年得了皮炎,做不得活,穷苦难过,女人儿子时常受饿。今年(乾隆五十五年)二月,与女人商量另嫁,得些财礼养活儿子,女人允了,又向妻父说明(陕西抚秦承恩55.7.12)。
湖北潜江县文氏,乾隆五十二年丈夫郑玉仁因贫难度,不能过活,要把小妇(当时26岁)嫁卖得财礼做本营生,小妇允从,嫁卖与唐泳受,前夫得银24两(湖北抚福宁5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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