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清末报纸有关广州的新闻报道中,“集庙”是出现频率相当高的一个词。所谓集庙,指的是居民在街区的庙宇中集合议决处理本街区的事务。在广州附近的城镇,也有类似的习俗,《佛山忠义乡志》称:“三代上聚民以社,古制既不可复,而庙祀起。坊众有事,多集庙议之。”(注:《佛山忠义乡志》卷8,“祠祀二”,民国12年刊本。)报纸也报道过,香山县城石岐镇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抢劫学童,“被缚集庙,拟解官府,匪父求情保束,众不为已甚,乃鞭责释放”(注:《童教不行》,1902年9月26日《香港华字日报》。)。不过,广州是省城,报纸上有关广州居民“集庙”的报道自然比其他城镇多得多。
《广州城坊志》提到,广州西关一带,“道光壬午大火,延烧神庙殆百区”(注:黄佛颐编撰:《广州城坊志》卷5,“登龙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点注本,第588页。)。所谓“百区”,当然是约略、甚或可能是夸张的说法,但于此亦可知,当日商业最繁华的西关,庙宇不在少数。1900年西关巡警局规规定,收取房捐作为经费,由各街值理查明各店户造册,“横街小巷向与大街同庙者,由大街值理查明注册”;还规定各街值理代收各铺屋租银,“即书条标贴该街公所或标贴该街大庙门口”。(注:《广州西关巡警局规》,1900年8月21日《申报》。)可见,当时西关多数街区都有自己的街庙,“庙”还成了街区的代称或标志,而一些小巷则附属于大街的街庙,街庙且作为发布公共信息的场地。
街庙是坊众供奉共同信仰的神明的场所,通过祭祀、建醮等活动,加强了感情的联络,建立了社区的认同,以维护共同的利益。街庙往往于神诞奉神像游行,这也是显示街区经济实力的重要机会。
当一个新街区形成之后,新的街庙就会建立。19世纪末,广州城西郊不少农地被开辟为新城区。1897年的一则报道说:“西关新建房屋以逢源众约为首屈一指”,“该处去年创建一庙,近年又将庙前之屋添买数间改作明堂之地,尤觉宏敞。该庙出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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