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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春在纪念抗战胜利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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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莉晚清社会风习与近代观念的演生

时间:2007-3-10 10:54:41  来源:不详
群趋而从商,即使是那些一向被尊为民众楷模、满口道德礼义的士夫官员,也纷纷经商,而不再顾及那种传统成见了呢?缘自这种传统观念到了晚清时期,已经发生了某些变化。

  其一,自清中期,特别是进入乾隆朝以后,由于商品经济有所发展,人口剧增导致人们的生存状况恶化,遂使金钱财货比地位、名声等对养家糊口更具实惠。同时,由于朝廷因财政困难而实行捐纳卖官制度,有了钱就可以轻而易举地买到官职,金钱成了通向上层社会的一条最便捷的桥梁,比其他任何方式,无论是苦读应试,还是攀附关系,都更具提高社会地位的直接效力,这也表明就连朝廷也公开承认金钱的社会价值。由此而出现的崇尚金钱的社会风气,遂使拥有资财的商人在实际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有所上升,人们逐渐形成了贱商而不轻商的观念。士夫官绅贪其资财,不再顾及身份名节,而与其结交。乾隆时有人记这种状况道:“曩时士大夫以清望为重,乡里富人,羞与为伍,有攀附者必峻绝之。今人崇尚财货,见有拥厚资者,反屈体降志,或订忘形之交,或结婚姻之雅,而窥其处心积虑,不过利我财耳,遂使此辈忘其本来,足高气扬,傲然自得。”(董含:《三冈识略》卷六《三吴风俗十六则》。)又记:“有一新贵,家本素封,乃用晚生帖拜当商,仅获三星之赠而论者不以往拜为非,曷胜浩叹。”(姚世锡:《前微录》。)这可说明当时人对商人态度的变化。咸丰、同治以后,商人的地位更有提高。最能说明这一点的是,当时无论是朝廷谕旨,还是大臣章奏、公文函牍中,都把指称士大夫的“绅”与指称商人的“商”并举为百姓之首,亦即社会的中坚。无论何事,首先推列“绅商”以为倡导。由此可见,清中叶以后,民间重商的观念已日渐发展,这为洋货风行、商务大盛以后兴起的从商热创造了条件。

  其二,清中叶以后还有一种社会现象,就是官、士、商三位一体,三者合流的状况更为普遍,这也使从商观念发生了某些变化。清初朝廷明令禁止官员经商,以防止“与民争利”。但后来,特别是乾隆朝以后,由于大小官吏纷纷兼营商业,遂使这一*名存实亡。乾隆时的权臣和坤,就依仗权势,公然大肆经商,据说他开有当铺75座,银号42座,古玩铺13座。(薛福成:《庸庵笔记》卷三。)地方上的小官吏也纷纷效尤,有人记当时广东的情形道:“今之官于东粤者,无分大小,率务朘民以自封。既得重费,则使其亲串与民为市,而百十奸民,从而羽翼之,为之垄断而罔利。于是民之贾十三,而官之贾十七。官之贾,本多而废居易,以其奇■,绝流而渔,其利尝获数倍。民之贾虽极勤苦而不能与争。于是民之贾日穷,而官之贾日富。官之贾日富而官之贾日多,遍于山河之间,或坐或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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