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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康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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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成康18世纪后期中国贪污问题研究

时间:2007-3-10 10:54:41  来源:不详
利之福”,“近年以来,风气日趋浮华,人心习为狡诈。属员以夤缘为能,上司以逢迎为喜,踵事增华,夸多斗靡,百弊丛生,科敛竟溢陋规之外”。[v]上述中外有代表性的言论表明,导致吏治严重败坏的贪风大炽正是从乾隆中期以后开始的。综合现有史料分析,18世纪后期中国贪污问题至少出现了以下引人注目的新特点。

    首先,贪污贿赂由个别犯罪向集团化犯罪恶性发展。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甘肃折捐冒赈案为首者是原任甘肃布政使、升任浙江巡抚王亶望,陕甘总督勒尔锦,以及现任甘藩王廷赞;甘肃通省官员,即自三十九年恢复捐监旧例至案发历任司、道、府、县官员几乎全部染指其间,奉旨革职查抄者共157员,依律拟死者100余员,当年甘省大计被迫停止;[vi]而这一奇贪大案的后台则是京中权要——大学士、首席军机大臣于敏中。四十七年败露的山东巡抚国泰贪纵案,自藩司于易简以下全省官员迫于国泰勒索多馈送金银或玉器古玩,以致乾隆“以人数众多”而免其深究,[vii]只令议罚了结。作为甘肃折捐冒赈大案的案中案——查抄王亶望资财私行抽换案,则以闽浙总督陈辉祖为首,藩臬两司及仁和、钱塘二首县等通同作弊。四十九年江西巡抚郝硕婪索属员一案,同样是司道以下通省官员无一不涉入案中,除藩臬两司等大员发往军台效力之外,以顾葵为首的71员只好“免其革任”,照“国泰案内议罪之案”分等议罚。[viii]乾隆中期以前,以督抚大吏为首的贪贿大案并非没有,但像上述四例大案那样,一旦败露,下辖数十员乃至百数十员竟悉数触犯法禁,而且在短短三四年间骇人听闻的集团性贪污大案相继而发,这却是乾隆中期以前所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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