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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康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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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成康18世纪后期中国贪污问题研究

时间:2007-3-10 10:54:41  来源:不详
    再次,与集团性贪污密切相关,乾隆中期以后贪贿赃数巨大,前所罕见。甘肃通省官员贪污大案是通过违例折收监粮、捏灾冒赈手段作弊婪脏的,在六七年间总计收捐监生300461名,[xv]每捐监一名私收折色55两银,另收“公费银”4至6两,[xvi]共约银1800余万两,其“大半归于冒销赈恤”,[xvii]即为通省官员贪污中饱,其数当不少于干万两之巨,大约相当于当时国家全年财政总收入1/5至1/4。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两淮预提盐引一案,历届盐政、盐运使与两淮盐商朋比为奸,共侵蚀预提纲引余息10922897两,[xviii]赃数与甘肃贪污大案相仿佛。从贪墨大吏被查抄家产的情况来看,王亶望“家赀至三百余万之多”,[xix]其未经估值,径直没入内务府的古玩字画还不知凡几;陈辉祖虽不及王亶望,但抄家时仅任所所藏金银及各处营运银两、田房不动产即值银31万余两;[xx]四十五年总督李侍尧案发,“籍其家,所蓄宝货值九十万银”;[xxi]伍拉纳家产约“三四十万之多”;[xx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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