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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康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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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成康18世纪后期中国贪污问题研究

时间:2007-3-10 10:54:41  来源:不详
浦霖原籍家中抄出白银28万余两,金锭、金器、珠玉、田房尚不在内。[xxiii]至于京中权要,和珅财产之巨在中国古代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即使被乾隆视为“廉直”的于敏中,家赀也“竟达二百万”。[xxiv]权臣大吏欲壑难填,诚如章学诚所言:“初以千百计者,俄而非万不交注矣,俄而万且以数计矣,俄以数十万计,或以百万计矣”。[xxv] 和珅向下索贿以二十万两白银为少,张口便是四十万,[xxvi]即可佐证。

    最后,陋规泛滥成灾,以至成为最大的社会公害和财税漏卮。所谓陋规,就字面上讲,是指历来相沿的不良成例,故时人概括为:“国家律令无文,故曰陋规”。[xxvii]究其实质,则是程度不同的贿赂或需索。诸如地丁之外的火耗、平余,漕项之外的漕规、斛面,盐课之外的匣费、节规,关税之外的盈余、存剩,此外如督抚钦差过境时的站规、门包,学政典试时的棚规、红案,以及舟车贴费、行市官价、冰敬炭敬、公费帮费、地方衙门的心红纸张,中央部院的部费,以至娼楼*馆呈送官府的娼*费,……多如牛毛,不暇细数。当吏治相对清明时,地方官吏借陋规以补廉俸之不敷,陋规虽无所不在,尚不致由此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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