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鼓铸每多折耗,今选择谙炼匠役,督同亲试,细察火色,照依京局对配之例,学习试铸。近日各炉铸出钱文,虽未能尽免折耗,然亦能大概完好,定于乾隆六年十二月初一日,即依京局铜铅配对鼓铸,以免虚糜。”⒆此后,无论京局还是各省局,从制度上来说,都以铜铅对半配铸,并一直保持到乾隆末年。
如乾隆五十七年,宝陕局“共用红铜二十八万六千二百七十二斤八两,白铅二十七万二千八百九十二斤十二两,……白铅一千九百二十八斤十三两,点锡一千八百五十三斤二两,点锡九千五百九十七斤十二两三钱”。⒇乾隆五十八年,宝武局“共用铜铅锡七十万一千九百斤”,其中用铜和铅锡分别为350950斤。[21]说明陕西和湖南当时都是铜铅对半配铸。
当然,人们在历史资料中还会经常看到这样的记载,宝泉、宝源局等许多铸钱局,乾隆五十年以后,用铜的数量超过用铅数量。如乾隆五十八年,户部宝泉局铸钱“用十成铜一十万二千八百五十七斤二两二钱八分六厘,八成滇铜四百六万五千一百二十一斤九两四分一厘,六成废印铜二百九十斤一十两。白铅四十九万九千二百八十五斤一十一两四钱二分九厘,高锡一十五万三千六百二十六斤五两九钱七分八厘,又附鼓铸淘洗铜五千八百五十斤。通共用铜铅锡七百七十三万一千一百二十四斤一十一两六钱四厘。”[22]其中约用铜4174119斤,用铅锡约为3557005斤,铜铅配铸比例是54%比46%。乾隆五十三年,工部宝源局铸钱用铜1939885斤,用铅1660113斤,[23]铜铅配铸比例是54%比46%。乾隆五十九年,宝浙局铸钱用铜494141斤,用铅392031斤,[24]铜铅配铸比例是56%比44%。以上三局铜铅配铸比例中,用铜多于用铅,是不是意味着清政府在制度上改变了铸钱中铜铅的比例?不是的!这些铸钱局用铜多于用铅,是因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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