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行动。[8]鸦片作为另类特殊商品,市场有一定之规,征厘还是统捐,与商与官并无太大的差别,没有日用百货那么复杂,故鸦片统捐反而容易实施。
在清廷倡导统捐时,更多的省份采取拖延、抵制的态度,主张暂缓改办统捐,而继续征收厘金。两广总督与广东巡抚联衔奏请广东暂缓改办统捐。通过察访,他们认为一时难改统捐。第一,运销货物有近有远,近者统捐尚易,远者实难,尤其是大宗货物远运时,因成本重,厘金多由所在之过载行垫付或由揽运人代纳,到目的地再结算,而按统捐之法要成总先捐,使商人无从腾挪;第二,商品畅销与否,因时因地变更,故配货远近也随时变化,既有本配远货而转售近地之事,也有相反的情况,前者的未足之捐可以补纳,后者已捐之资则难以退还;第三,不能杜绝司事查验统捐的局卡员司的刁难需索。统捐既有此不便,而广东的厘金征次与“统捐办法仿佛相似”,故不必骤然改变。既然江西开办统捐略有成效,广东省拟派员前往考察,参酌广东情形,“推求利弊,必使商情不致重困,然后再议改办统捐”[9]。
福建通过对江西统捐章程的比较,认为江西设保商局对洋货照单征收半税与闽省福州、厦门两口凡各商领有洋货厘单经过沿途关卡概不重征办法暗相符合,故福建洋货虽无统捐之名,而早有统捐之实。但因福建地理形势与江西大异,依山滨海,山路崎岖错杂,海口港汊纷歧,无法仿照江西在水陆要地设立总局。福建以往的厘金征收本来就不相同,有一起一验者,有二起二验者,断难一时改办统捐。厘金大省江苏则认为江西对本省大宗土货统捐的办法与苏属出产之丝茧、沪属出产之棉花责成行户就地统征之法无异;而外省运入之货一次征收统捐,江苏也举出与广东类似的缓办理由。“况宁、苏各系各归各办,即就一省之中,亦难一律举办统捐”[10],因此裁厘统捐必须另定妥章方免流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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