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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晚清 裁厘统捐 与“裁厘认捐”的尝试及夭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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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5:1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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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办统捐省份的原因,据称与粤、闽、苏等省的原因相同,大意是说各该省的现在征厘办法与江西统捐并无不同。如云南奏报滇省抽厘与江西统捐无异;山东亦此,还说“若与邻省通筹并计,其中窒碍甚多,似不若仍照旧章办理,毋庸更张”[11]。江西统捐的实际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从光绪十二年到二十七年未办统捐前,江西全省的厘金岁入在100万两至130万两之间,从二十八年试办统捐之后,厘金岁入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如下表所示。
江西大宗货物统捐及厘金总收入表(单位:两)
年份 统捐收入 厘金总收入
光绪二十八年 442755 1559421
二十九年 1103848 1964829
三十年 1484346 2103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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