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君在于湖南之位置,实下等社会所托命而上等社会之替人也。提挈下等社会以矫正上等社会者,惟诸君之责,破坏上等社会以卵翼下等社会者,亦为诸君之责。”一九○三年,留日学生出的《游学译编》杂志上说: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农民革命都是“云兴鼎沸,糜烂生民,不可收拾”,其原因在于“无善言革命之教育”。这个作者认为,只有“中等社会”能够教育下层社会进行“有意识之破坏”,“有价值之破坏”,因此他说:“下等社会者,革命事业之中坚也;中等社会者,革命事业之前列也。”一九○五年,陈天华在《民报》上写道:“泰西革命之所以成功者,在于中等社会主持其事”,这是说西方近代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胜利;“中国革命之所以不成功者,在无中等社会主持其事”,这是说中国历史上的农民革命。陈天华不久后*,他留下的遗书中说:“今日唯有使中等社会皆知革命主义,渐普及下等社会,斯时也,一夫发难,万众响应,其于事何难焉?”这些言论都表明,当时的革命派明确地认定,革命必须由“中等社会”来主持、领导,又必须发动“下等社会”的力量。
“中等社会”是个含糊不清的概念,按杨笃生的解释,它包括“商”与“士”在内。“商”可以说就是中小资产阶级,“士”是指在那封建社会制度经受大动摇、大震荡的时候纷纷争求出路的知识分子。对“下等社会”这概念,上引《游学译编》中的解释是包括“秘密社会”、“劳动社会”和“军人社会”三者,在三者中又特别着重于“秘密社会”(即江湖上的会党组织),这种解释是有代表性的。
要革命,就会引发出“下等社会”的力量,这是资产阶级立宪派之所以反对革命的根本原因。康有为论述法国十八世纪资产阶级革命的历史得出一个结论说:“革命之举,必假借于暴民乱人之力,天下岂有与暴人乱民共事而能完成者乎?终亦必亡,不过举身家国而同毙耳。”(《法国革命史论》)梁启超则从“研究”中国农民革命的历史而对“革命主义”感到无限恐惧。他说:革命“必赖多数人”,而“吾见夫所欲用之以起革命之多数下等社会,其血管内皆含黄巾闯献之遗传性也”(《中国历史上革命之研究》)。从这样的观点出发,梁启超攻击资产阶级革命派是把“居民中最大多数”的“无恒业无学识之人”煽动起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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