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贱商”可能不是事实。尤其是官员经商成风,连皇室也有人经商,这种社会风气的变迁,也可以说明,当时商人的社会地位并非是四民中最下等的。
在当时的社会里,普遍的文化价值标准,是以读书做官为荣耀,为最高的择业标准,士这种职业和经商相比,是地位很高的。因此,对于经商的人来说,想方设法使自己或后代摆脱低职业、低社会地位是自然的。但这仅仅针对职业本身,是职业选择而已。当商人并不一定卑贱,一定被人们轻视。一些人应试不中而去经商,并不以为耻,这在一些地区还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有人认为:商人“至少必须使自己的后代能晋升为‘士’或‘农’。由是,商人们竭其所能培养‘士’或购置土地,成为‘农’。”“晋升士流的行列的途径是有限的,并不是所有的商人都能这样做,或者说都能够做到这样。更多的人是把商业利润投向土地晋升为‘农’。”132这里应该指出的是,商人把商业利润投向土地,并非是职业选择的变化,更不是从事农的职业,这只是商业利润的一种升值方式而已。实际上商人的日子要比农民好过得多,他们有机会晋升为士,甚至可以购买,而农民则只有读书做官一途,还要看这位农民的家庭经济情况是否宽裕。这也是贫穷农民走上经商之路的原因,所以,商人购买土地根本谈不上是“晋升为农”,只不过是商业资本的一种流向罢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清代前期商人(包括官商和民商)其本身的经营方式,“都与地主制经济的结构是完全协调的。他们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而他们用‘货币——商品——货币’的活动方式,以交换为手段,将其触角所及的人和物,统统装到商品经济的车子上来,推动他们在传统的经济模式下不断前进。”他们“本来就是应地主制经济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链条运转的需要而产生的,它在这个链条的运动中起着推动和润滑的作用。”在当时的经济体制下,无论官商或是民商,无论哪种商人团体、商帮,都与资本主义毫不相干;相反,其越是发展,“地主制经济的属性,或者说其封建性,就越明显。”133
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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