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田,是我国封建社会学校教育的经济支柱,设学田以赡学的制度,创始于宋代,此后,一直延续到我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站——清朝。清朝统治者作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不仅继承了这一传统,而且认识到崇立学校、征用儒雅是争取和笼络汉族地主阶级的一个重要的、必不可少的手段,于是更为重视学校的作用和建设,清代的学校在原来的基础上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
清朝的学校有官立和私立之分。官办学校包括国子监、宗学、府学、州学、县学等;私学有书院、家塾、义塾、社学等。各学大多拥有属于本学校的田产——学田。府、州、县官办儒学的学田属官田,书院、塾学等民办或官督民办的田产仍属民田范畴。不论学田为官田或私田,其土地所有权均为官学或私学等各教育团体所共有,是一种公共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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