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清朝地方兵卒的糗事:讹
清朝官员不懂经纬 被俄
历史谜团:清朝为何连续
美国曾欠清朝108亿美元
两个即将灭亡王朝的对话
一座恭王府 半部清朝史
清朝历史上的搞笑刺杀案
沈阳故宫四大未解谜团:
义和团运动时期清朝顽固
清朝顽固派与北京义和团
最新热门    
 
清朝学田的经营管理

时间:2007-3-10 10:57:07  来源:不详
,佃与双山寺佃户古万顺,道光五年(1825年),该佃过世,其妻古吴氏孀居,便将田拨出一半给其弟吴兴顺耕种,后遭古万顺兄古万兴告至官府,“遂断令古吴氏退佃,其押金银两,等招佃后令古吴氏赴案,除银60两还债外,余银40两给其母子度日”(22)。

学田一经承佃,经管人即须立一总簿,将承佃情况登记在册,写明佃户姓名,田亩若干,坐于何处。更换经管人时,必须逐庄按簿查核,如有侵占隐匿及砍伐树木等事,必禀告官府处治追还,倘经营人徇情宽恕,也一并受罚。康熙年间,闽浙总督姚启圣对福建全省的学田普遍捐赠了田地或银两,为了“兴儒之意”能千秋彪炳史册,也为了更好地收取学租,他将凡耕种他所捐土地的佃户编排起来,“另置一户于首图,甲首之名同姚兴儒”(23),“姚兴儒”户下的田地,佃户和租额等即归属当地府州县学。

各地学田租额都有定数,交租也会规定一个期限。在此期限之内,或由佃户自送,或由管理人包缴。多数学校都会派人协同乡保逐户催纳,且须查照底本,另立田亩租钱征册,注明完纳日期,给与钤印执照。如有花户抗租,或逾期不纳者,必禀官追究,除追出租课外,仍公同革退,催租不力者也有一定的惩罚。甚至有为催租而闹出命案之事。湖南邵阳县彭在兴佃种义学田亩,每年应纳租谷49石8斗,折钱24900文,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欠租未交,四十六年(1781年)五月,义学首事王宏前去追讨,彼此征闹。彭在兴恐其禀官,便捏告王宏强牵猪牛,并要王华山作见证人。后经审讯,王华山供明实情,仍将彭在兴责惩追租。彭在兴因恨王华山不肯袒证,就赶到王华山处吵闹,发展到棍棒相加,彭在兴被欧致死(24)。

这种由学校直接经营的方式,校方需进行一系列相当繁琐的工作。而第二种情况,即学校并不直接对学田进行具体的经营管理,而是委托他人经营便可节省大量的人力。如临安县庠发会,为一种民间助学组织,专门经营学田供给各学学租。该会有田产296亩,均为邑民捐助,并由绅士管理,助给办学经费。临安县的锦城书院原有田7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