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8月中旬到1901年9月《辛丑条约》的签订,是美国在义和团运动时期对华政策的第三阶段。这个阶段,义和团运动转入低潮,侵华各国在北京与清政府的代表开始了谈判。美国在谈判中及军事行动上又表现出自己特点。
首先,美国积极参加了北京谈判。联军占领北京后,美方较早承认了李鸿章的谈判代表资格并主张早日议和。对谈判中涉及的主要问题,美方都提出了本国的主张和要求。
关于向清政府提出谈判的基本条件问题。1900年10月4日,法国提出严惩罪犯、索取赔偿、建立使馆卫队及拆除大沽炮台等六条谈判条件。美国部分接受提案同时表明:对拆除大沽炮台持保留意见;不能长期参加对北京至天津间重要城填的军事占领(瓦格:《门户开放外交家柔克义传》(Paul A varg,open Door Diplomat.The life of W.W.Rockhill),波士顿1952年版,第43页。)驻华公使康格也提出谈判最好在上海或华盛顿进行,应把北京辟为通商口岸并改组总理衙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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