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中国和俄国的关系以完全依照19世纪中叶西方发生变化之前所有最先进的欧亚国家承认的国际法律和外交模式为特征。10与此同时,在对待东亚和其他海外国家上,经过最初的相对开放和灵活时期之后,清朝很快开始依赖明代风格的附庸关系培养的傲慢屈尊的“幻觉”,来局限与外界的接触并回避问题。他们没能发展“任何能够辅助他们注意并实际上处理以后150年间中西关系变化的新政策、态度和机构。”11
在满族管理蒙古、新疆和西藏的成功经验中,起举足轻重作用的是直接从清初满蒙关系演变来的一个机构,即理藩院。正是这一机构,而并非礼部(继续按照明代模式处理中国以东、中国以南和海外国家关系的机构),在1840年以前提供了中国在双边协议基础上对待欧洲人的唯一经验。理藩院建立在早期处理蒙古事务的机构(蒙古衙门)的模式上,并主要由蒙古人和满族人所任职。恰好是这个机构的政策,比满族从汉族继承的倾向于提倡汉化非汉民族的其他政府机构,为现代中国提供了更多的保持民族文化和给予少数民族一定程度的*自制权的先例12。当然,清政府的首要任务是加强控制和维持屈服,而并非提倡文化多元化。但是通过利用或与清代内亚的当地贵族合作,而达到的控制和屈服,使得清政府机构的这部分与同时代的欧洲列强的海外殖民机构的高级复杂程度达到相当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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