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23),根据档案史料整理了该钱法制定的有关情况,认为作为“钱贵”的对策而制定的钱法八条,对铜钱市场并未起到明显的效果。冈本隆司《广东洋行考》(《东洋史研究》54—2),依据《清代钞档》的新史料,将担负粤海关课税责任的保商制度的起源上溯至雍正末年,并从行的阶层分化(外洋行、本*、福潮行)来推论具有“广东体系”特征的内外并列的二分体制的形成。山根幸夫《明清华北定期市的研究》(《汲古丛书4 》),收录了作者六十年代以来发表的研究与农村徭役纳银化问题有关的定期市(市集、庙会)的多篇论文。其附录《东洋文库收藏的清代“牙帖”》则为作者新作,该文概要介绍了东洋文库在战前购进的清末湖北、甘肃等省牙行的168张营业许可状的情况。
关于都市与流通,王卫平《清代(康熙——光绪年间)江南都市的公所》(《史学研究》210),考察了以苏州为中心的工商业者组织。作者认为,公所的源流可以上溯至唐宋以来本地工商业者的组织“行”,明代则出现了外来工商业者的组织“会馆”,二者的结合得以形成打破地域性的同业者组织亦即公所。然而,如果仅仅从行来探索公所的直接渊源关系,那么,从清末编纂的《吴门表隐》的记载来看,宋、元时期公所即已出现,不免使人难以理解。至于对“行”的研究,加藤繁(1935年)是主张自律的商人组织说的代表,对此持批评态度的则有主张唐宋的小野寺郁夫(1965年)和宫泽知之(1994年),主张明代的佐藤(新宫)学(1985年),他们的研究当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帆刈浩之《华南研究的新动向》(《近代中国研究汇报》17),介绍了以历史学与人类学的对话为意图的“商人与地方文化”研究讨论会的概况。作者指出,历来的商业史研究,大多依据官方史料,缺乏对商业文化的关心,对商人社会地位的评价也很低;特别是日本人所具有的“农本主义”的思想,以及以往研究过分强调“农民革命”的历史观,极易产生轻视商业活动的倾向。笔者对此也颇有同感。近藤富成《清代归化城边远地区的交易方式》(《人文学报》,都立大,257 ),根据新史料集《旅蒙大盛魁》的记载,定量分析了以归化城最大的蒙古交易商、著名的“大盛魁”为中心的边远地区交易的实际情形。作者认为,蒙古方面使用“印票”进行资金融资的结果,造成了清末时期交易商的金融业化和蒙古方面的负债状况。松浦章《康熙盛京海运与朝鲜赈济》(《清代中国的诸问题》),探讨了为赈济盛京并波及朝鲜半岛的饥馑,利用盐商之力实行的清朝最初的海运有关情形。山名弘史《道光时期江北的大米市场》(《纪要》,法大·文,40),以尚存争议的沛县知县有关漕粮采买价格的报告为依据,考察了大运河沿岸水次夏镇谷物市场的实际状况和漕粮运输的种种方法。作者认为,史料所谓“按照产地月报粮价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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