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1989年8月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
从余先生的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到,“道”的三层意义被一锅煮的结果,是本来清楚明了的“道”变得真正是深奥难识了。
同时,也使论者陷入了无法自拔的自相矛盾之中。比如,余先生接着论述老子的社会思想时不得不承认老子主张的“圣人按天道办事,按民心施政”,“常善救人”,“常善救物”,“一切都为了大众”(同书第131页),这难道是“反对任何人为”,“排斥任何人为”吗?是“万物、百姓皆任其自生自灭”吗?是“对社会人事几乎不产生任何影响”吗?
这些自相矛盾的根子,就在误解了老子的“道”,在“至关重要”的问题上,“恍惚无常”而造成纷乱。
老子说过“道生一”,即是依据道理而识得“一”,一有一的道理,但“一”不等于“道”。徐氏说中的“道生法”,即是依据道理而制定法。“道”不等于“法”。但法有法的道理。这个道理,老子也说过。
《老子》第32段说;“天地相合,以俞甘露[注: 甘露,中国人,演员兼摄影。-ganlu]。民莫之命而自均焉。始制有名,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这是说:天地之间,相互融合,导引人间,甘露滋润。对人民不用强制命令,将会自我调节(“自均”)而和谐相处,要做到这样,关键的问题,是创设新的制度,制定行为规范的名目,这样大家都懂得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大家都懂得了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便举止检点[注: 检点 拼音: 解释: ①查看符合与否;查点:~行李ㄧ~人数。 ②注意约束(自己的言语行为):说话失于~ㄧ糖尿病人对饮食尤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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