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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天人合一

时间:2014-03-07 15:46:02  来源:不详
的宝贵资源,我们人类也可以从中获得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智慧和启示。

  二、老子思想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观点

  本文主要探讨的生态环境问题,说到底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尽管老子所说的自然、天地、万物等词语和我们今天说的自然、环境、生态等词语并不完全一致,但是在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上,两者还是有着高度的契合性。那么老子是怎样看待人和自然关系的呢?

  第一,从本体论上来看,万物同源,天人一体。我们都知道,道教是以道立教的宗教,得道是道教徒最崇高的追求。那么什么是道呢?老子认为:道是一切事物的本源,先天地生,为天地之母。宇宙万物都是“道”所化生,所以说:“道者,万物之奥也。”《道德经》第四十二章中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原来,我们所看见的天地万物与我们人类是同一个本源,所谓“万物同源”或“天人同源”也。

  人是自然界即天地万物的一部分,人的一切行为都应当顺应自然(即遵循自然规律)。这一思想,便是老子的“天人和谐”思想。纵观历史,可以说最早、最系统地提出顺应自然的环境保护意识的,就是老子。所谓“天人和谐”,实际上就是“天人一体”(或“天人合一”)。在老子看来,天地万物本来就是同一起源的,那么它们之间应该是个整体的关系,不能独立地来看,也不存在谁战胜谁的问题。即要求人与天地(自然界)成为一个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而不是人与天地(自然界)相分离,甚至于相对立。人类只有认识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性,并在与自然相处时顺应和遵循自然规律。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第二,道法自然是人和万物都要遵循的客观规律。《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说:“域中有四大,人居其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从这一段话中,我们不难明白:世界是由道、天、地、人共同组成的一个整体。世界作为一个生态系统而必备的三个要素,即天、地、人“三才”。因此,人类要尊重天地(自然界),千万不要以为自己作为“万物之灵”而妄自尊大,虽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但要明白在整个生态系统中,人类只是其中的成员之一,并位居天地之后,“四大”之末。第二十三章说:“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狂风暴雨即使再猛烈也不过一天,甚至说天地如果不顺应自然,都不能长久存在下去,何况人呢?所以,我们要清醒地明白:人类不是大自然的“主宰者”或“统治者[注: 统治者 tong zhi zhe 〖the ruler〗 所谓统治者,是一个独立主权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他统治的领域具备一个国家的性质,他在同时和后世均被广泛认可。]”,而只是大自然家庭中的一员。只有人明白自己的定位,对自然存在敬畏之心,才能自发地热爱自然和保护自然,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所以老子说:“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为玄德。”是道生长滋养了万物,人尽管是万物之灵长,尽管可能对万物的发展变化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那不过顺自然而为,又有什么资格去主宰和决定万物的命运呢?

  第三,无为、不争是人面对自然万物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无为是老子的核心概念之一。什么是无为呢?有人说就是无所作为,任由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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