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级庸俗的语词不能借用;对概念上有误、语言结构不符规律、使用范围狭窄(如方言性)的语词不能借用。例如,用谐音法将“BtoB”改写成“B2B”这种不规范的方法容易产生误导,不可取。
3.摒弃商业性、广告性词语。对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及其商标、模式、产品等字母词,虽允许使用,但不能采纳为术语。
4.慎用纯字母缩略语。一般说,外文缩略语均应以汉字全称为术语,其字母缩略语可以并列为“同义词”。对派生词多的基础词可采用字母缩略词。例如用“MOS”派生出“MOS场效晶体管”。一般说,缩略语不是术语,其所对应的全称才是规范术语。科技文章和一般文章中允许使用缩略语,但应该在首次出现时用全称或规范的全译名,以后再次出现时方可借用缩略语;也可在书中列出使用名词与全称或全译名(以至加上定义)的对照表。总之要交代在先,有所依据。(作者为中国民航学院教授)
周洪波:
让字母词成为“调味品”
字母词是语言生活的调味品,应当积极引导,“疏”而不“堵”。
首先,政府文件、新华社通稿、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中小学教材应不使用字母词。有人对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做过统计,结果是用“国内生产总值”而不用“GDP”,用“世贸组织”而不用“WTO”,这在字母词的使用上起到了表率作用。
其次,一般报刊杂志、文艺作品要慎用字母词。如果第一次使用,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用相应的汉语标注。
至于科学文献,那是给专业人群看的,文中夹杂字母词,可以悉听尊便;还有口语中的常用外语词,例如问候语用hello、认同语用ok、道歉语用sorry、致谢语用thankyou等,比较随意上口,大可不必较真。
当然,国家有关部门也应加大对科技新名词的审定力度,定期发布新名词,并以词典的形式向社会推广。例如Internet出现时,就有“互联网络”、“全球资讯网络”等10多个名称,让使用者莫衷一是。后来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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