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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行事”考

时间:2009-7-24 13:44:31  来源:不详
”的设置,而这一设置可上溯至东晋末年。《宋书》卷5《文帝纪》载,晋安帝义熙六年(公元410年),“卢循之难,上(刘义隆)年四岁,高祖(刘裕)使谘议参军刘粹辅上镇京城”。这是一项特殊的任命,京城(即京口,今江苏镇江)是当时徐州刺史的治所、北府兵的根据地,刘裕讨伐桓玄就起兵于此,驱逐恒玄后长期担任徐州刺史。义熙六年,卢循起义军直逼建康,刘裕忙于应付,而根据地不能动摇,所以安排第三子刘义隆坐镇京口。当时刘义隆只有4岁,显然无力担当镇守的重任,刘裕于是安排自己中军府的谘议参军刘粹为辅佐。这一任命实际上开启了一种控制地方的新模式,即当权者(当时是刘裕)任命自己的家族成员担任地方的最高军政长官,而当这些家族成员因为年幼或其它原因不能处理政事时,则只是充当权力的象征,实际权力由僚属掌握。随后,这一模式得到普遍的应用。如义熙十三年(公元417年),刘裕灭姚秦后从长安返还,以第二子刘义真为雍州刺史,以王修为长史,“委以关中之任”(卷61,庐陵王义真传);十四年(公元418年),刘义隆任荆州刺史,西镇江陵,“太祖(刘义隆)未亲政,政事悉委司马张邵”(卷63,王华传);元熙二年(公元420年),刘裕从寿阳到建康登基,以第四子义康为豫州刺史,留镇寿阳,以刘湛为长史,“义康弱年未亲政,府州军事悉委湛”(卷69,刘湛传)。
  刘宋建立后,这一模式延续下来,只不过上面所说的当权者变成了皇帝,家族成员变成了宗王,而那些辅佐的僚属则逐渐有了一个新的称呼——“行府州事”,简称“行事”。刘宋时,对辅佐的僚属还偶尔称“众事一以委之”(卷53,庾登之传)、“众务悉委焉”(卷53,庾炳之传)、“行州府之任”(卷60,王准之传)、“总府州之任”(卷72,晋熙王燮传)等。约永初二年(公元421年),荆州刺史刘义隆镇西府谘议参军王华“代(张邵)为司马、南郡太守,行府州事”,这是关于南朝“行府州事”这一称呼的最早记载。元嘉十七年(公元440年),始兴王浚任扬州刺史,范晔以长史“行州事”,文帝对主簿沈璞说:“范晔性疏,……彼虽行事,其实委卿也。”(卷100,自序)这是关于南朝“行事”这一简称的最早记载。此后直到梁陈,就一般用“行府州事”、“行事”等称呼了。
  南朝的“行事”只是一种简称,其具体类型和称呼则比较混杂,概括起来,主要有“行府州事”和“行郡事”两类。
  行府州事,又有行某州事、行某州府州事、行某州府事、行府事、行州事等称呼,是南朝行事中最主要的类型。其中,“府”即军府,是将军的官署;“州”即州署,是刺史的官署。魏晋南朝军事活动频繁,形成了大大小小的都督区(方镇),是凌驾于州之上的军事区划。一个都督往往都督一州、数州乃至十余州的军事,而且通常兼任本州刺史。出任都督者都有某个军号,如镇西将军、冠军将军、征虏将军等,其官署也随之称镇西府、冠军府、征虏府等。都督兼任本州刺史,则同时又设有州署。有的刺史虽然不任都督,但通常也带军号,置军府。这样,各州一般有两套僚属班子,即府佐和州佐。南朝重要镇、州的都督、刺史,多由宗王担任,所谓“行府州事”,即由府的上佐“总摄州府”(卷45,颜之推传),全面负责府、州事务。如上所列举,史书中又有单称“行州事”、“行府事”的,因为府、州联系紧密,且常常连称,是否单称“行府事”就不行州事,单称“行州事”就不行府事,还不能肯定,所以这里都归入“行府州事”一类。行郡事在南朝也比较常见。南朝除重要的镇、州由宗王担任都督、刺史外,一些重要的郡也往往由宗王担任太守,如吴兴、吴、会稽、丹阳、南琅邪(侨立)、南彭城(侨立)、淮南(侨立)、宣城等,都是南朝经济发达、高门大族聚居之地,其中会稽还是当时一个重要都督区——会稽都督区的首郡。宗王出任太守者通常也带军号,置军府,因此也有府佐和郡佐两套班子,所谓“行郡事”,即由府的上佐全面负责府、郡事务。
  此外,还有行石头戍事、行东宫事和行国事。石头戍是保卫京师的军事要地,宋、齐、梁三代都设有领石头戍事,多由宗王兼任。偶尔也由宗王僚属行石头戍事,如南齐江夏王宝玄领石头戍事,曾由长史萧颖胄行石头戍事(卷38,萧颖胄传);梁代南康王绩领石头戍军事,曾由长史司马襞行府国并石头戍军事(卷40同马襞传)。行东宫事仅见于陈代,王通、沈君理、陆缮都曾以太子詹事行东宫事。史书中还屡见行国事的例子,如刘宋张岱行巴陵王府州国事、梁代王泰行南康王府州国事、王筠行湘东王府国郡事、陈代徐陵行晋熙王郡国事等。至于行国事的具体内容如何,史无明文,可能职责较轻,所以一般附于“行府州事”或“行郡事”之后。
  这里附带谈一下北朝的“行某州事”。北朝“行某州事”很普遍,但在史书中不简称行事,一般临时由它官兼任或单独担任,而很少由府佐兼任,与刺史无异。北朝“行某州事”大致沿袭两晋,与南朝宗王出镇背景下的“行事”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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